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冯腾飞)7月24日,在刘某等三人全额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236085元后,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撤回了这起向老年人销售假阿胶保健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2023年2月至11月,为牟取非法利益,刘某指使苗某福成立永清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组织夏某在其租赁的永清县韩村镇某庄园、廊霸线旁某超市对面游客接待中心场馆内销售不含阿胶的阿胶糕、阿胶枇杷雪梨膏两类阿胶伪劣产品。销售过程中,刘某等三人夸大、虚假宣传阿胶产品功效,以伪劣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向不特定消费者进行销售,导致众多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经上海复达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鉴定,销售的阿胶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成分中未检出阿胶。
永清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提前介入、共同研判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同步进行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完整固定刘某等三人违法销售数额和夸大、虚假宣传的证据链条。专案组经咨询相关医疗专家认定,刘某等三人所售产品未检出阿胶,夸大、虚假宣传,未向老年人消费者真实介绍产品成分和功能,诱导欺骗消费者,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对老年人消费者群体产生损害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某等三人按照伪劣产品价款的三倍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36085元。在开庭审理前,刘某等三人主动履行义务,全额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永清县检察院拟撤回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并于7月22日举行公开听证会。经听证员讨论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鉴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已经实现,诉讼请求全部满足,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撤回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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