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8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司法善意 让她心安

□ 王文斌 孙国静

“这面锦旗我早就做好了,但是一直忙,没顾上送过来。感谢你们,因为你们的善意让我心安,帮助我解决了房子的难题。”7月25日,梁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

2016年7月,梁女士看上了王某某的房子,想要购买,但由于王某某尚未办理房产证,所以房子无法过户。经双方协商,最后决定:梁女士在支付首付款后可以先住进去,剩余房款在约定时间内付完即可;等王某某办理房产证后,双方再进行过户。于是,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梁女士高高兴兴搬进了新房。一晃七年过去了,王某某始终没有跟梁女士提过房产证已经办下来的事情,房子也一直未进行过户。梁女士想着反正都已经住进来了,也就没太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梁女士得知,王某某早在2019年10月就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并用该房产证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如此一来,这套房子就无法过户了,一气之下,梁女士来到了公安局报案。

2023年9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高碑店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经认真审阅卷宗,研究案情,认为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说明了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同时列明了详细的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案件不批准逮捕后,梁女士怒气冲冲地找到办案检察官,质问道:“你们为什么不批准逮捕王某某?”办案检察官一边安抚梁女士的情绪,一边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向其详细解释不批准逮捕王某某的原因。“虽然不能批准逮捕王某某,但还有其他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这个事情,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检察官和梁女士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放心吧,如果在民事诉讼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看着办案检察官如此重视自己的案子,梁女士转怒为安,决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房产纠纷。

此后,梁女士多次给办案检察官打电话,告知案件进展,咨询诉讼中遇到的问题,检察官都一一做了解答。2023年12月,喜讯传来,梁女士胜诉。就在不久前,梁女士这套房子顺利完成了过户。“我这房子能顺利过户,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老百姓的好检察官。”梁女士激动地向办案检察官连连致谢。

法治为民,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高碑店市检察院始终践行人民至上,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释放司法善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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