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2日
第04版:民生

调解人员耐心工作 十年纠纷一朝化解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刘志)近日,当事人林某手捧一面锦旗走进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司法所,递到了人民调解员杜敏书手中,表达自己深深的谢意。

2014年,林某作为某光伏科技公司的区域代理,与鹿泉区某村委会签订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合同,约定村委会在发电工程完成后,支付给某光伏科技公司设备及安装费总计30万元。安装工程完成后,某村委会为林某出具了验收合格书,但仅支付了26万元工程款,余下4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暂未支付。

此后,林某多次前往该村委会索要余款,始终无果。后来,该光伏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进行了注销,而到了今年,这一矛盾也超出了诉讼期。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的矛盾日益加深。得知这一情况后,鹿泉区宜安司法所迅速行动,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杜敏书介入调解。杜敏书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细致地开展调解前的调查工作。

沟通过程中,林某坚定地表示,施工结束且某村委会已出具验收合格书,就理应全额付款。而某村委会则指出,光伏发电设备投入运行后,日平均发电量未能达到25-30度的最低要求,某光伏科技公司提供的产品也存在质量问题。倘若林某执意索要余款,双方只有通过诉讼来解决矛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一局面,杜敏书在深入分析案情、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后,巧妙地运用了“将心比心”调解法打破困局。一方面,她极力劝解某村委会工作人员,劝说他们不仅要关注经济利益,更要重视社会影响。只有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直面问题、平等协商,才能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事件”。另一方面,她也为林某做思想工作,明确指出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只有统筹考虑,兼顾双方利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看到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均有所缓和,但又都不愿意率先“低头”,杜敏书抓住时机多次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为了更有效地化解纠纷,她还找来了原光伏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参与其中。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某村委会支付给林某1.8万元,余款冲抵过去的发电损失和设备维修费用。

十年的矛盾在这一刻得以化解,林某在向调解员表达感谢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郑重保证,今后施工中,一定将质量置于首位,确保产品和安装质量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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