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4日
第08版:平安·基层

当事人不服判决申请法律监督

沧县检察院履职中化解双方恩怨

□ 李惠娴 杨家才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这个老头子解决难题,不仅帮我得到了赔偿款和救助金,还缓和了与兄弟家的关系,不然我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近日,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对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回访时,80岁的当事人王某甲向检察干警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王某甲与叔伯兄弟王某乙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撕扯,致使王某甲手指受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认为王某乙对王某甲的伤情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王某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终止调查决定并重新对王某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后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王某甲均未实现诉求。后王某甲向沧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沧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法院的裁判没有问题,王某甲的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承办检察官向其释法说理,为当事人理清案件事实,并为其一一列举相关法律法规。检察官重点解答了“法院为何不判令公安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王某甲申请监督理由为何得不到支持”等问题,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使其息诉服判。王某甲表示,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但他的真实诉求是希望解决医疗费用赔偿问题。

承办检察官经调查核实查明,王某甲受伤后的赔偿问题和之前的家庭琐事纷争是两兄弟间的矛盾焦点。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局、司法局、村委会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乙赔偿王某甲医疗等费用4000元。双方均表示愿放下恩怨,冰释前嫌,二人的兄弟关系得以修复。王某甲因伤情花销较大且其已80岁高龄,劳动能力差,收入偏低。经研判,检察官认为他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000元,并及时发放到他的手中。随后,王某甲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该案行政争议及民事赔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08-14 当事人不服判决申请法律监督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5932.html 1 沧县检察院履职中化解双方恩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