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费璇)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结合基层法院工作特点和办理的案件特征,加强和规范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制发,该院制定《关于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司法建议起草格式、审签流转、登记备案、考评奖励制度均作出明确规定,有力促进司法建议的规范化和实效化。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季度对制发的优秀司法建议进行集体讨论、剖析,提高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部门制发司法建议的能力水平。
该院充分利用数据会商平台、专业法官会议、“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等机制,识别、研判典型个案、多发类案,精准找出社会治理领域问题漏洞。在发出司法建议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形式,与被建议对象交换意见;必要时由主管院领导带队实地调研,形成分析报告,增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该院严格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制发审核,建立“质量三把关”制度。主管院领导对建议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初把关,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对制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再把关,审判管理部门对形式规范性进行最后把关,确保制发的司法建议问题分析到位、建议切实可行。
该院在发出司法建议时,由院领导面对面对接被建议单位,发出后经常性地听取反馈意见,加强对被建议对象的指导、协调,促进整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同时,完善反馈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形式,如工作方案、整改报告、验收函等。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等支持,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共同建立“小建议大联动”机制,实现被建议单位及时治“痛”治“病”,相关单位、企业“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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