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琳)日前,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上演了一场精彩的“守株待兔”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在庭审现场拘传,并促使其履行了全部案款。
原告冯某与被告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栾城区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冯某劳动报酬3万元。调解生效后,王某却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敦促其履行义务,但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尝试联系王某,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玩起了“失踪”。
面对王某的逃避行为,执行干警并未气馁,而是广泛搜集其行踪及财产线索。8月12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王某将于次日上午在某法院参加另一案件的庭审。执行干警迅速与某法院取得联系,确认了开庭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制定了周密执行计划。
8月13日上午,执行干警提前到达某法院,在确认王某已到庭参加庭审后,决定在法庭门外守候,静待庭审结束。当庭审结束,王某走出法庭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其截住,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栾城法院执行局。
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和释法明理,王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了3万元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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