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6日
第03版:法案

邯郸一男子谎称能办“入名校”

诈骗54万元获刑10年半

暗藏“陷阱”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河北法治报讯 (刘栗)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少家长不惜为此花费重金。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家长此种心理,谎称能够帮助学生“入名校”,实施诈骗。日前,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和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石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2022年4月,石某谎称能够帮助邯郸市某区片外学生到邯郸市某区几所热门小学上学,通过中间人韩某、柴某等人介绍,按照每人2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标准,骗取17名学生家长共计54.2万元。开学日期临近,被骗学生家长要求孩子入学,石某称当年9月1日不能正常入学,到9月20日才能入学。为掩盖诈骗事实,拖延诈骗败露时间,石某又找人伪造了“邯郸市某区教育体育局”印章,向被骗学生家长提供了盖有该伪造印章的入学凭证,“承诺”被骗学生于2022年10月9日到学校报到。

2022年10月9日,被骗学生家长带孩子持入学凭证报到时,被告知所持入学凭证系伪造。经邯郸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入学凭证上的“邯郸市某区教育体育局”印章系假冒。

邯郸永年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为掩盖诈骗事实,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又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以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石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在孩子升学节点进行诈骗的案件并非偶发,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都有出现,有些涉案数额巨大。广大家长要保持清醒头脑,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官方等正规渠道了解招生相关政策,依照规定咨询和办理入学等手续,不要轻信有“关系”有“门路”等说辞,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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