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高歌)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架设设备协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的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不等的刑期,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并退赔被害人。
2023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孙某某先后找来被告人陈某某、刘某、王某某等人,共谋为他人诈骗提供帮助。被告人孙某某、陈某某、刘某、王某某等人先后流窜到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和山东省济南市等地,将设备插在固定电话线上,通过连接路由器,帮助藏匿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远程操控的方式向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该设备可以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信号码,帮助诈骗分子隐藏身份,增加侦查难度、逃避警方打击。经查,4名被告人均从中获利,涉及被诈骗的犯罪金额共为10万元。
海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刘某、陈某某、王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为他人实施诈骗提供技术、通信支持,数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孙某某受上线的指示,找到刘某、陈某某、王某某安装设备,供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拨打电话。4名被告人对诈骗的资金无支配的权利,所处地位较低,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电诈分子为方便作案、转移赃款、逃避打击,往往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吸引那些急于求成、辨别能力弱、防范意识不强的人帮助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等,以达到隐匿自己真实身份、真实位置的目的。这时,这些人实际上已经成了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一环。在此,法官提醒人们,切记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贪图蝇头小利,最终身陷囹圄。只有脚踏实地、勤奋努力,才能收获真正的财富和幸福。同时也提醒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回拨可疑来电,接到可疑电话,可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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