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刘蕾蕾 王国兴)安国市人民法院郑章法庭通过着力打造的“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于日前妥善处理了一起机械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了却当事人后顾之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因购买的机械设备故障频发未能达到使用要求,将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厂家解除合同,退还货款。郑章法庭经审理,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货款,并在退款后10日内,自行拆除运回案涉设备。
“案件虽结,但事未了,如果无法案结事了,将会导致当事人反复奔波,也可能会衍生更多案件。”为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保障,判决生效后,郑章法庭法官主动与双方进行沟通,督促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应履行的退款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原告做好机械设备的退还准备事项。
经过释法明理,被告承诺自主履行义务,但仍有担心:”如果我们把钱给原告了,他不配合我们退货咋办?”“这样,你们先把案款汇入法院账户,等原告配合退货后,法院再给原告把钱打过去。”经沟通,原、被告均同意法官的建议。随后,承办法官就拆除设备用电、联系车辆、拆除时间等细节问题多次协调原、被告,最终双方就拆除设备中面临的问题协商一致。为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再生矛盾,确定拆除设备时间后,承办法官当天到现场进行了监督。最终,双方顺利完成了退货、退款,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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