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9日
第04版:民生

村民借钱后赌气不还 调解员释法明理解心结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丁晓然 刘晓辉)7月30日,高邑县人民法院桥东人民法庭驻庭特邀调解员邢国棉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场兑现了全部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去年4月,中韩镇某村村民田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同村乡邻范某借款2000元,并承诺第二天就还。但时隔一个月后,田某并未按约定偿还借款。范某多次上门催要,田某拒不偿还。范某无奈,于今年7月将田某诉至高邑法院,要求偿还欠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高邑法院立案后,将案件分流至桥东法庭,由驻庭特邀调解员邢国棉负责先行调解。调解员接案后,首先与原告范某取得联系,询问了借款经过及细节。然后与被告田某核实情况,田某承认借款一事。当调解员问田某为什么拒不还款时,他说,有一次原告范某去他家催要欠款时,他不在家,范某就向当时在场的邻居讲述了他借钱不还的经过。田某认为,原告范某的行为使他丢了面子,在周围邻居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使他很受伤。他知道这个情况后,当即就在微信上对范某出言不逊,并表明态度,这钱还就真的不还了!

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对被告田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及说服教育,普及了有关法律知识。起初,被告田某根本不接受调解,并一再表示,即使走审判执行程序,他也不会还款。调解员又向他详细讲解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让他认识到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面临的种种限制措施。经过长达两小时的不懈努力,被告田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偿还借款,但表示当初借款时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不同意支付利息。调解员随后又与原告范某联系,就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释明,范某表示本来就是生气田某不还钱才起诉的,如果田某可以立即还钱的话,同意放弃追偿利息的主张。

随后,原、被告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田某当即偿还原告范某案款2000元,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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