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张磊 蒋永杰)针对卤制品店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今年以来,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推动和实现全域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某卤肉店往卤料里加‘硝’!”“这家饭店的酱牛肉看着色泽太红了!是不是有问题?”4月26日,大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迅速成立办案组前往被举报的商家及附近几家卤制品店开展实地走访。办案组检查了卤制品店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抽取卤制样本进行检测,其中个别样本中检出亚硝酸盐。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办案组对辖区内各大卤制品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个别问题商家。
5月6日,办案组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圆桌会议,通报检查结果,同时了解全县卤制食品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卤制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开展了卤制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全县60余家卤制食品店、“三小”经营商户立整立改,对3家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商家醒目位置张贴卤制食品生产经营告知书,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6月28日,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整改情况向县检察院进行回复。
8月9日,办案组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开展“回头看”。看着卤制品店中洁净的后厨,新办的健康证、食品添加剂检测报告张贴在醒目位置,办案人员与志愿者露出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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