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 郭永军 王璐)日前,大名县人民法院大名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经过办案人员不懈努力,让对簿公堂的老邻居重归于好。
原告张大娘与被告李大爷系20年的老邻居。被告李大爷房屋的南侧,与原告张大娘房屋的西侧共用一条伙巷,供两家人通行出入。近日,李大爷开始在伙巷施工,要在伙巷门口安装一处大门将伙巷锁住,让张大娘在房屋南侧自己开一个门通行。眼看李大爷已经开始施工,张大娘就把李大爷告到法院。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首先向双方解了情况。原告张大娘来到法庭,情绪十分激动,向法官倾诉:“我们家出入都要经过这条伙巷,被告安个大门一锁,我咋回家呀?法官,这个事你得快点管管!”之后,法官又下乡找到被告李大爷,李大爷说他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伙巷地处偏僻,无人看守,时间一长就变得脏乱差,因此他想修建大门。李大爷还拿出以前一个证明,认为伙巷属于自己房屋的一部分,这么多年让原告通行是照顾原告,现在他有权将伙巷锁起来,其他事让原告自己解决。
明白事情原委后,承办法官认为如果双方真的对簿公堂,将进一步激化邻里矛盾。为此,承办法官多次下乡调解,从农村风俗、法律规定等方面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讲道理、摆事实、析法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均同意由被告在伙巷修建一处大门,钥匙两家共同拥有,原告也可以通行。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关系恢复如初,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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