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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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调解 判前阅核判后答疑

张家口中院实行八项制度助推定分止争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李文江)日前,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矛盾纠纷“全流程”治理,实行八项制度,助推定分止争工作落地落实。

全流程调解制度。该院诉前深化“总对总”,精心指导调解多元化解;诉中细化指标到法官并进行考核;判后监督履行调解义务,确保“一次性”解决。

优化诉讼程序及审限制度。对符合适用条件的,该院切实做到“应用尽用”;对有可能促成小额诉讼应用的,审判部门积极引导真正落实“引导适用”,判后主动履行。积极推行适用督促程序,尽快解决矛盾纠纷。

判前阅核判后答疑制度。该院规范阅核工作运行,发挥阅核职责效能,建立诉讼全过程“答疑解释”制度,切实做到“程序全覆盖”和“主办人、院庭长全覆盖”。

“发改再驳”重点关注制度。该院加大发回重审、改判、申请再审、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等案件的审查管理力度,完善“发改再”案件沟通跟踪反馈及研究工作机制,做实条线指导。

促进自动履行制度。该院构建“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联动机制,在诉讼各环节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加大教育宣传,鼓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实现兑现合法权益及时化。

诉讼指导人制度。该院员额法官对基层法院二审案件中的重点案件进行包联,并在诉讼过程中全程指导,直至实质性化解或终结。

案件评与查制度。该院对发改再驳、指令审理的案件逐案必查。按照案件类型结合疑难复杂程度完善绩效考核,将案件评查结果与个人考评管理挂钩,实现责任追究常态化。

信访实质性化解制度。该院完善有信必复、接访即办工作机制,涉诉信访、院长来信、大法官留言等严格流程管理,加强督办督察,及时反馈化解。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机制,严格立案标准、明确结案标准,实现信访事件办理案件化,切实发挥信访评查的监督纠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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