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关韵)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对两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了帮教工作,社工组织通过走访调查、沟通谈话、制定有针对性的考察帮教计划等形式,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帮助其回到正确的人生道路,重新融入社会。
未成年人小丽因参与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山海关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从原单位离职后失去了努力的方向,在社工组织的帮教和观护帮教基地的指导下,她发现了自己对美容行业的兴趣,重新选择正确人生道路,再次就业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而因为盗窃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小强则在社工的谈心谈话中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改过自新,有了新的职业目标,并为了实现梦想而不断努力着。
据悉,为充分融合社会力量,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山海关区检察院于今年5月下旬在秦皇岛市检察院的指导支持下,凝聚共青团组织、区青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多方力量,构建了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山海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今后将联合共青团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探索开展更多特色帮教活动,共同推动山海关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同时吸纳更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团队和组织加入其中,融合多元化力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