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2日
第03版:法案

高速路上逆行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驾驶人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河北法治报讯 (肖佳宏)8月15日,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因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逆向行驶,导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张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23年11月的一天晚上,网约车司机张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自北京某机场接客后沿京礼高速崇礼方向行驶。在赤城服务区充电完毕后,张某不慎将服务区入口误认为出口,逆向驶入高速,并持续沿京礼高速北京方向逆向行驶近十分钟之久。其间,同乘人员发现对向来车纷纷避让,立即提醒张某车辆正在逆行。但张某仅简单回应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继续逆向行驶。最终,张某的逆行行为导致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对方车辆乘客王某不幸当场死亡,其他乘客受伤,双方车辆均遭受不同程度损坏。

高速逆行已不该,经同乘人员提醒后仍持续逆向行驶,未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该行为已然将自己和高速路上其他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置于极大危险当中。该行为与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具有相当性,并造成了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长距离逆行,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其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毁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庭审,法院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

开车不是儿戏,不可任意而为之,更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驶,是极为危险的违法行为,于驾驶人、于乘客、于其他交通参与者都是极大的危害。请广大驾驶人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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