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赵得昌 李兴)8月9日,安国市人民法院石佛法庭仅用4天,便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周某和被告张某之间存在长期中药材买卖业务往来,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中药材。原本双方货到账清,合作愉快,但自2021年起,被告采购中药材后均未及时给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只偿还1万元,尚欠7万余元货款未给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多年合作伙伴,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
“我认可这个事,也认可欠的钱,可我这几年的确困难,生意上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实在没办法偿还全部货款。”
“你每次都这么说,我都宽限你好几年了,这次你要是再拿不出来钱,等法院判了,我就申请强制执行,给你上黑名单!”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执起来,被承办法官及时打断:“大家先平复一下心情,咱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随即法官从双方多年生意合作伙伴入手,从情、法、理多角度,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营信为本,原告已经宽限你好几年了,再拖下去,信用何在?况且,一旦作出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你会面临很多不利后果。”另一方面,法官充分向原告说明被告的现实困难,希望其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着想,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听完法官一番话,场面由针锋相对转变为心平气和,原告同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同意被告分期给付货款;被告明确表示一定按期给付7万余元,并支付一定的利息以补偿原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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