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朱婧伟)生前被欠付工程款,死后对方却企图人死账销,那么,死者家人该如何维权呢?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魏大哥调解室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2022年6月,老刘与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工程完工对账后,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18万元一直拖欠。
2023年12月,老刘因病去世,留下部分债务,其家属面临债主上门讨债的窘迫局面。老刘的儿子小刘多次与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催要拖欠的工程款,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无奈之下,小刘以继承人身份,将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诉至裕华法院。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争议不大,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被委派分流至魏大哥调解室先进行诉前调解。
收到该案后,调解员魏胜军联系原告小刘,详细询问了纠纷形成的原因和经过。小刘称:“被告负责人得知我父亲去世后,便故意不接电话,我多次上门讨要无果,不得已才提起诉讼。”
掌握该情况后,魏胜军第一时间与被告负责人联系,被告负责人称:“有些账目不准确,需要重新对账!”通过与被告负责人沟通,魏胜军发现该负责人显然已经知道老刘去世,其认为很多事情和账目已无从对证,企图人死账销。但从小刘提供的证据来看,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被告所欠工程款的数额证据充分。
魏胜军积极引导被告负责人换位思考,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充分考虑原告的悲伤心情。他从法律角度向被告负责人释明,工程款早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老刘,老刘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小刘有权主张欠款,被告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从情理角度上讲,小刘一家本就因老刘去世而悲伤,多年无法拿回老刘生前的工程款,更让一家人在情感上无法接受,现在又面临其他债权人催债的窘况,让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被告负责人听后有所触动,表示尽快与公司财务和项目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在魏胜军督促下,被告负责人表示已得知小刘家庭现状,经过核实也确实拖欠老刘18万元工程款,按理说应尽快支付,但目前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希望小刘能免除违约金,工程款分期支付。
看到被告负责人有了调解诚意,魏胜军再次与小刘进行沟通,并将被告遇到的情况及时反馈。小刘同意不再追偿违约金,双方遂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分三期全部还清。案件的圆满调解不仅改善了小刘一家的生活情况,也给予了小刘及家人心理慰藉。
“感谢您,这事现在终于有了解决方案,也算对父亲有了交代!”问题终于解决,小刘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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