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2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往返1000余公里的异地执行

河北法治报讯 (李鹏宇 卢茜)执行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保障。异地执行受距离远、潜在风险多等因素的影响,是执行中的难点。8月13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远赴山东省乐陵市开展异地执行,将被执行人带回青龙,经多方努力最终案件达成和解。

原告王某静、王某龙与被告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二告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静、王某龙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能有效取得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的联系,依法查询后,其名下亦无可执行财产。案件历经12年仍未执行到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部署,青龙法院积极梳理终本案件台账,对照台账逐步清理,该案件执行员积极与申请人联系,查找线索,经多方调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出现在山东省乐陵市。

经认真研判后,青龙法院组织执行员、法警共计6人迅速锁定被执行人李某某所在的乡镇,13日夜间11时连夜出发奔赴500余公里,在山东省乐陵市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8月14日8时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将其名下车辆进行扣押。执行干警对李某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同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抗拒执行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李某某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在此次异地执行中执行干警及法警迅速行动,圆满执结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异地执行中,青龙法院执行干警驾驶近12小时往返1000余公里,克服重重困难,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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