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3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诉讼维权遇上网络假律师

法官提醒:擦亮双眼细核律师执业证书

河北法治报讯 (李佳林)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高古庄法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因在网上找“律师”而利益受损,在此向广大群众提醒:打官司要警惕网上假律师,避免个人财产权益受损失。

在张某与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张某因经常去外地不便到庭参与诉讼,便从某短视频平台找到一个自称能提供法律咨询的机构并交纳了3000元费用,该机构安排“律师”撰写了起诉状并代张某在网上立案。立案以后,法庭通知原告张某到庭了解相关情况,原告称自己在外地不能前来。承办法官告知其既然委托了律师,就让律师代理即可。然而,张某联系所谓的“律师”以后,对方虽答应会处理此案,但并未联系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张某,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发现张某可能被骗,便让张某与所谓的“律师”联系,要求其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并一再提醒张某不要再向对方交纳任何费用,遇到问题要先询问法官。最终,所谓的“律师”并未提供律师执业证书,而且称已帮张某完成了立案,也不会退款。本想省事的张某只能自己参与诉讼程序,而其花费了3000元仅仅是写了起诉状和完成了网上立案。

“这些假律师往往都不具有诉讼代理资格,但却能紧紧抓住当事人对司法服务需求的‘软肋’,通过社交平台大张旗鼓进行虚假宣传,并以网上申请立案、不需要出庭、不提交案件代理手续等为由,引诱误导部分涉事群众上当受骗。”承办法官介绍,一些不法分子借此冒充律师,在网络平台上以“免费法律咨询”为幌子,骗取受害人相关信息伺机诈骗。

法官提醒:纠纷当事人在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核对对方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官方网站查询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要警惕那些自称“有关系”或者“打包票”的“律师”,遇到索要财物等情形的,更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免掉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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