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赵璇)“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一次调解就把我们的劳务报酬给解决了!”近日,赵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合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方式,为三名农民工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案中,被告雇佣原告李某、刘某、牛某在某住宅楼项目中进行施工。今年初,三名原告将施工期间的出勤情况发送至被告,被告核对后承诺给付三人工资,但迟迟未支付,故原告向赵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赵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向赵县法院提起诉讼。
赵县法院赵州法庭受理本案后,为了更好、更快、更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由赵州法庭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通过与双方“面对面”的方式,充分了解案件事实与双方诉求,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加大力度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支付了三名原告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款,并约定了剩余工资款支付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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