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旷怡
近日,高速交警威县大队接到报警称,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鲁A牌照小型轿车,在进入东吕高速公路山东方向临西服务区时,因未及时减速导致车辆左前部与另一辆晋K牌照小轿车右侧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无人员受伤。
驾驶人王某满脸无辜地表示:“当时跑得也不快,也就50km/h左右,他急拐过来,我躲闪不及……”民警经询问并调取现场监控得知,驾驶人王某在驶入匝道即将进入服务区时,没有提前减速,车速远超50km/h,同时王某在驾驶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前方车辆,而是径直快速驶入服务区。当发现晋K牌照小轿车时,王某因车速过快,刹车不及,与其相撞,所幸两车车内人员均系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最终,民警认定此次事故是因驾驶人王某在驶入匝道后未按规定减速所致,驾驶人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车辆驶入匝道后,务必降低车速,按照匝道的限速行驶,并根据匝道的弯度掌握好方向盘。此外,广大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要集中精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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