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9日
第03版:人物

怀公正之心 尽为民之责

——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素青

□ 刘静雯

“办好每一个案子,让案件真正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回归正常的生活,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这是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素青常说的一句话。

自2009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王素青先后办理过数千起民事案件。十余年的时间里,她善用调解方式定分止争,彰显司法为民的情怀;巧用以案说法化解矛盾,维护公正司法的权威,始终怀揣着一颗赤子之心,有情怀、有温度,又有干劲。因工作业绩出色,她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在王素青看来,作为一名法官,专业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心放正,要有一颗善良公允的心。在她办理的一起邻里纠纷中,原告和被告是上下楼邻居,由于漏水一事,双方产生很大矛盾。为了化解这起邻里纠纷,找到真正的问题所在,王素青深入现场实地勘验,咨询相关专业装修设计人员,了解管道设计,从而找到漏水发生的直接原因,为案件后续处理打下了基础。随后,她组织双方到场释法明理、明辨是非,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一段时间背靠背、面对面的反复交流,双方最终找到了契合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结事了后,原告特意为王素青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写道:“关于我家屋顶漏水一案,我们母女非常感激。是你的认真负责,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公正。”

调解案件离不开情、理、法。王素青认为,作为民事法官,和谐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王素青承办的一起共有纠纷,原告与被告系祖孙关系。几年前,被告父亲因交通事故身故获赔80余万元,这笔款项加上丧葬费、抚恤金及社保账户余额等均由被告领取,且被告一直拒绝与原告分割上述款项。此案开庭那天,考虑到原、被告有血缘关系,为避免对簿公堂扩大矛盾,王素青决定开庭前先行调解,但没想到原告情绪很激动,称被告的行为伤了她的心,几次表示不同意对话调解。被告倒是同意调解,但她称领取的钱已经用于还债,可就剩余款项数额和给付方式进行协商。

看到案情有转机,王素青果断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面对原告,她从理解晚辈的生活不易、到割不断的血缘关系和过往的祖孙感情等方面,细细聊起;面对被告,她从尊老爱老的传统、到诚实信用的处事原则和感恩顾及亲情等方面,一一而谈。聊着聊着,原告的态度不再坚决,看得出她对孙女依然宠爱;而被告也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肯定了奶奶往日的付出。这时,王素青将她们叫到一起,让被告去拉着原告的手聊聊天,被告走到原告身边,一边哭一边认错,祖孙两人泣不成声,拥抱言和。签完调解笔录,祖孙两人一起离开了法庭。

“勤奋努力、严谨认真”,工作中,王素青始终这样要求自己。为提高办案效率,她坚持做到庭前提前阅卷,撰写庭审提纲,快速明晰案件的焦点;开庭审理时,她以简略方式总结无争议事实,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举证质证厘清案件事实,而这个过程中的关键动作,都会体现在她的“案件记录本”上,一次庭审下来,一篇判决的雏形基本形成。

对王素青而言,争当专家型法官,是她的奋斗目标;让经办的每一起案件当事人都满意,是她工作的最大动力。在梦想的道路上,她继续前行着,收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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