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30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法官调解先“法”后“理” 夫妻化解积怨和平分手

河北法治报讯 (刘亚涛 张毓珊)近日,无极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从“积怨在心”到“各自安好”,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4年,刘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刘某常年在外工作,双方见面很少且沟通不畅,导致两人各自积怨在心,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刘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了解,双方均同意离婚,且态度坚决,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找到双方矛盾争议点后,承办法官、法官助理进一步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积怨已久,当事双方均情绪激动,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力促案结事了的原则,反复与双方沟通,告知双方当事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列举了多个典型案例,使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所能分得的财产有了一定的心理预期。看到当事双方态度缓和,承办法官进一步劝说二人要互相体谅、理解,尽可能有商有量地解决好财产问题,避免双方“结怨”。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心态逐渐平和,在共同财产分割上的分歧逐步缩小。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乘胜追击,通过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细致的悉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财产分割上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在签署调解协议当日向被告一次性支付13万元。至此,该起离婚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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