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2日
第03版: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井陉矿区交警大队关于依法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案件所扣留机动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井陉矿区交警大队决定依法处理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扣留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以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扣留、刑事案件扣押的,当事人逾期不来领取的车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车辆合法证明及相关手续到井陉矿区交警大队处理扣留车辆。

2、公告期满仍不前来处理的,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依法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井陉矿区交警大队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路与平涉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11-85858993

车辆明细:

序号车辆号牌(或自编号)扣留时间扣留地点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识别代码现存放地点1KQSG0012024年4月5日矿区贾凤路张家井一工地前电三轮银色FSD316K143000686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2KQSG0022024年4月20日矿区世纪大道与西环旅游路交叉口二轮本田 银色LWBPCJ1S2E1046934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3KQSG0032024年4月25日矿区平涉路新星化炭有限公司前二轮踏板黑色LFFJEV0B6H1E50012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4KQSG0042024年4月25日矿区平涉路与中乐村交叉口电三轮百事发银色180717006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5KQSG0052024年5月17日矿区南纬路与南园街交叉口自行车粉白无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6KQSG0062024年5月20日井陉滨河华府2期11号楼前电四轮嘉远 白色R1JJE22A8GJ002051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7KQSG0072024年5月25日矿区南纬路与贾凤路交叉口西150米电二轮雅迪 黑色LR4NE0607K1056258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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