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通讯员 王菲 记者 刘彬)8月22日,顺平县人民法院巧借“中间人”之力,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修复了亲情的裂痕。
2009年12月11日,刘某以经济紧张为由,向郝某借款3万余元,未约定还款期限。之后刘某陆续偿还部分借款,但仍欠1.9万余元未偿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郝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偿还借款。
因该案纠纷时间久远且争议金额不大,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办理此案。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坚持主张该笔借款已过诉讼时效,自己绝对不会偿还。原告辩称自己偶尔去被告家中催要,并未留下录音、录像等催要证据,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无果后,该案如期开庭。在开庭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借款之前关系良好,除此笔借款外,双方之间还有其他借款纠纷未诉至法院。
开庭结束后,承办法官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主动联系了村里一位有名望的老人,希望其能以“中间人”的身份,协助法院共同调解此案。“中间人”从情、理、法、利多方面入手,不仅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更实质推进了案件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也趁热打铁,就欠款数额及偿还责任对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就该案及其他多笔借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双方彻底解开了心结。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