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记者 张哲
通讯员 袁璐
前不久,新乐市彭家庄乡发生一起乡镇企业扩建占地引发的冲突。该乡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派出所民警维护秩序,缓解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升级;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制定调解方案;村干部协助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协商;民调员引导当事人进行理性对话、换位思考;法官工作站法官及律师在案件梳理、法律分析、法律程序方面提供专业支持。通过多方努力,此次冲突成功化解,帮助企业实现了扩建增效。
这是新乐市基层社会治理推行“133”工作法的一个典型事例。
新乐市委政法委聚焦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制度规范,探索出“133”工作法,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3年,新乐市被评为“石家庄市平安建设先进县”;今年上半年该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8.3%,在石家庄市举行的今年二季度项目观摩活动中荣获小组第一。
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
精准助力企业发展
新乐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统筹谋划推进,在新乐经济开发区设立政法单位“一站式”服务中心,精准助力企业发展。新乐市委政法委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围绕各自职能,科学设计规划,推动中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整合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行政复议听证大厅等职能,为企业提供护企执法、送法上门、化解纠纷等惠企优商服务,对涉企矛盾纠纷每日汇总、每周分析、每月研判。今年以来,已帮助企业解决劳务纠纷、经济纠纷等583件。
建强“三支队伍”
聚合力化纠纷
2023年8月,李某驾驶三轮车将行人宋某撞伤,宋某住院花去医疗费数万元。李某自称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无力赔偿,导致宋某民事赔偿迟迟不能到位。新乐市交通运输行业调解委员会接到求助后,详细了解事故过程,从法律规定、责任划分、诉讼成本、未赔后果等方面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宋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这是该市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作用成功调解纠纷的一个案例。
据了解,为进一步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新乐市着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建强“行业枫桥”队伍。该市全力推进金融、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等1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发挥“懂行规、知行情、说行话、了行事”优势,推动行业问题及时解决。今年以来,该15个调解组织已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16件。
建强诉前调解队伍。该市在12个乡镇(街道)、178个村(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室),选聘218名特邀调解员,确定47名法官包联法官工作站(室)。建立“法官+特邀调解员”合力调解模式,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驻站法官全程参与,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促使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一年来,全市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110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53.63%。
建强人民调解队伍。该市广泛吸纳“法律明白人”、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老政法干警加入基层调解员队伍,在12个乡镇(街道)打造25个各具特色的品牌调解室,以“拉家常”“论是非”的方式开展调解。今年以来,仅董平香个人调解室就化解了包括劳务纠纷、家庭纠纷、借贷纠纷在内的80起矛盾纠纷。
建立“三项机制”
求长效保常态
建立多元化解机制。乡级发挥中枢作用,按照“交办”“自办”“转办”工作流程,对一般类型的矛盾纠纷,“交办”村级协调化解;对较大矛盾纠纷,乡级整合法官工作站、司法所、派出所等各类调解组织力量,“自办”化解;对事权不在本级或者本级难以化解的,转市级办理。今年以来,该市县乡村三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解决重点案件2070余件。
建立联动化解机制。该市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信访“三源共治”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对涉及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市司法局开展案件评查,组织责任单位协调化解;对行政诉讼,市法院引导当事人进入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对涉行政争议的信访问题,市信访联席办责令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并协调化解。机制实施以来,该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7%。
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该市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定分止争优势,在人民调解成功后,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出具司法确认书,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在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效解决了以往调解易反复、难落实的问题。
新“枫”景,新航程,新乐市政法各部门正勠力奋发,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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