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5日
第04版:民生

大学生暑期打工被“坑” 法院多方工作助维权

法官提醒:参加临时性工作要和用工方签订劳务合同

河北法治报讯 (郑钰凡)近年来,大学生暑期打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获得一定经济收入的同时,又能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但大学生暑期打工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也会面临“讨薪”难题。日前,永清县人民法院少年庭成功为三名暑期打工大学生追回被拖欠的3000元工资,展现了司法力量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该起纠纷起源于某饭店与三名暑期打工大学生之间的工资结算问题。暑期即将结束,可是暑期的打工工资却被拖欠,无奈三名大学生到永清法院寻求帮助。8月23日,永清法院少年庭法官来到某饭店了解情况,与老板刘某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不是我雇佣的他们,我凭什么给他们钱!”饭店老板刘某不耐烦地说道。“为什么等到快开学了,要求结算工资了,你才这样说呢?这一个月来,身为饭店负责人,你不知道自己店里多了几个暑期工?”面对法官的质问,刘某却以“非我雇佣”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并试图将责任推向已离职的前店长邓某。几分钟后,前店长邓某来到店内后说道:“我半个月前就不在这家店干了,工资跟我没有关系!”面对这一僵局,法官通过向刘某耐心释法、详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刘某同意调解并签署相关协议。

协议虽然签署了,但接下来几天,三名大学生的工资却迟迟没有消息。9月1日,三名大学生又来到永清法院找到少年庭负责人李蓓寻求帮助。李蓓迅速行动,电话联系刘某了解情况。原来,刘某已将工资款通过微信转账给了新店长王某,但王某未能及时支付给三名大学生。在法庭书记员郭雪萍的协助下,双方迅速完成了工资交付及收据办理手续。

法官提醒:

大学生在暑期打工或者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时候,务必要和用工方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以使在产生劳务纠纷或者受工伤的时候能快速有效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用工方也应该主动提出签订劳务合同,既能保障用工目的,又能保障用工方合法权益。家长则应多沟通了解子女的打工详情,帮助他们甄别用工单位的合法性。此外,学生们还要清楚维权渠道,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寻求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学校的帮助。如遇法律问题,可在家长的帮助下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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