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5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依法履职办案+制发检察建议

邯郸峰峰矿区检方 监督治理超标电动车

河北法治报讯 (徐建雪)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梳理分析相关案件,制发规范治理超标电动车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回函表示已严格规范管理、加大惩治力度。

被告人霍某某在家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代步车上路行驶,先后与两辆车发生剐蹭。经查,霍某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且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醉酒标准。被告人霍某某被峰峰矿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注意到,该案暴露出很多超标电动车管理方面的不规范问题,于是梳理分析近三年来峰峰矿区检察院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和危险驾驶案件,发现超标电动车在上述案件中出现频率过高,包括本案中的电动四轮代步车在内的很多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存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且对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因此,检察机关就该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规范管理、加大惩治力度,并持续关注整改效果。

被建议单位采纳了检察建议,回函表示,他们采取了系列整改措施,规范电动车辆牌照办理、管理,加大电动车辆违规违法惩治力度,同时在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提高电动车辆相关交通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人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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