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房秀萍 宋佳文)近日,无极县人民法院高头法庭郝庄乡法官工作站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紧扣家事纠纷矛盾特点,用诚心、真心和耐心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范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女儿已满17周岁,儿子已满10周岁。原告王某以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脾气性格不合、未建立夫妻感情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该案流转到高头法庭郝庄乡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程建平受理案件后,秉持“和”的理念、以“调”为主旋律,深入了解当事双方的婚姻状况、家庭情况及诉求。在调解过程中,当事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原告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并以自身患有低钾血症为由,要求被告向其每月支付2000元经济补偿金。被告不同意,且表示自己不仅没有存款而且在经营生意的过程中负债多笔,要求原告共同承担债务。
鉴于双方矛盾较大,程建平首先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约原、被告到法官工作站进行面谈,围绕双方矛盾点和争议点认真分析并据法说理、以情感人。经过多次沟通,程建平及时转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约原、被告到工作站进行协商,并邀请高头法庭庭长李巍参与调解,劝说双方曾建立过一定的夫妻感情,经过二十多年的相处,双方间也应有一定的亲情在,且共同抚育了一双儿女,即使离婚也不应彻底断绝往来……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原告不再请求分割财产,被告亦不要求原告承担债务,并同意每月向原告提供2000元的经济帮助。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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