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张鹏)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辛桥法庭运用“示范判决+诉前调解”模式,妥善化解了8起劳务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至2019年,被告李某某承包了某地乡村美化工程,雇用刘某某等8人为其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被告欠刘某某等8人劳务费1万至3万元不等。刘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款项无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批案件争议事实相同、诉讼请求相似,在与8名当事人充分交流并取得同意后,选取了其中一个案件作为示范性诉讼案件优先立案。承办法官通过梳理争议、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向其余当事人公布调解结果,引导他们参照示范调解结果进行诉前调解。
“既然和我们的情况一样,我们也愿意比照法院的调解协议来调解。”其余7名劳动者对法院的做法表示肯定。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最终,该系列案件6天内全部在诉前得以高效化解。
高碑店法院通过“示范判决+诉前调解”模式,实现“一站式”解决劳务纠纷,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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