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梁京超 张煜阳)“我家有一只受伤的‘鹰’,应该属于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吧!”近日,故城县公安局饶阳店义警工作队巡逻时接到群众求助,称家中飞来一只“鹰”,“鹰”的腹部受伤了。
义警队员立即前往群众家中,先查看了“鹰”的受伤情况,又在网上查阅资料对比,发现这只“鹰”应该为雀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义警小心翼翼地将雀鹰装入纸箱,并将其送至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立即与故城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经专业人员确认,确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随后将雀鹰安全移交。
警方提醒:
一旦发现受伤或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处置,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对销售、捕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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