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金月
8月31日21时,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衡德高速衡水方向52公里700米处,发生两车追尾交通事故。
路面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第一、二车道中间,车头部位损坏严重,一辆拉运商品车的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尾部损坏。小轿车驾驶人郑某称,他行驶中开启了自适应巡航功能,车速保持120km/h,在与前方大货车距离越来越近时,郑某觉得车辆能自动减速,便未理会,也没有采取制动措施,等发觉危险时再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直接追尾撞了上去。幸亏车上两人都系了安全带,并未受到伤害。
交警认定,郑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
高速交警提醒:
自适应巡航系统只能起到辅助行车的作用,驾驶人不能绝对地依赖该项功能而放弃对车辆的操控,要养成良好驾驶习惯,集中注意力,正确判断,及时防御规避危险,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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