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宋军:
上诉人国根华与被上诉人宋尧松、原审第三人宋军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5民终26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桂臣:
原告路建强诉被告杨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李桂臣、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开庭手续。原告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停运损失12300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号金马小区腾飞园华药七区20-1-502等2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533029904),住宅建筑面积65.78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13.53平方米。起拍价:690000元,保证金:69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7号荣景园9-2-1601等2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230053694)。建筑面积为141.2平方米,仓储面积为22.02平方米。起拍价:22592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彭法官,电话0311-6675816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肖炜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100396,声明作废。
王起芝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83329,特此声明。
杨全昌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24129,特此声明。
张瑞青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35844,特此声明。
汪孟唐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35834,特此声明。
王晓光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号码为1306369,特此声明。
吴嘉伟不慎将警官证、警号丢失,警号号码为1303275,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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