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永学
当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正在全面推开。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近期对三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从通报内容看,都是一些典型的形式主义老问题。这些似曾相识的老问题查而复犯、纠而复生,可见形式主义顽固如“牛皮癣”,为基层减负非一日之功。
相比于通报各种问题、查纠工作作风,更困难的恐怕是破除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惯性思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会随着历史阶段而改变,但形式主义观念和思维却顽固不变,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惯性思维。这种惯性思维常常表现为,用新形式主义整治老形式主义,用传达代替落实,用“创新”经验掩盖问题实际……结果就是,本来刚性十足的上级政策,经过形式主义传导,到了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时,已经绵软乏力。
此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破除整治形式主义的障碍。这就更要强调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思维方式的重要性。
破除形式主义惯性思维,必须扭转错误的政绩观。一些领导干部迷恋“创新”出经验,制定华而不实的工作方案。这些介绍起来头头是道的“工作体系”,放在乡村、社区根本起不了多大实际作用。可是,基层的干部还必须认认真真地制定日志、台账,打印材料,以备督导检查之用。经验的背后,多年沉积的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破除形式主义惯性思维,地方、部门领导干部须自省审视,找准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定位,在思想上早作准备。现在,一些单位部门养成了“基层依赖症”,什么任务都压给基层,甚至将自身工作也甩给基层,导致基层任务“超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督导、检查、验收,基层干部编制材料、数字应付,检查验收人员看材料、听汇报、转示范点,只要表面工作做得够好,大家心知肚明,皆大欢喜。
针对当前乡镇(街道)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等问题,《若干规定》明确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可以预见,这项规定将有效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倒逼部门扭转惯性思维,以新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为基层减负,松绑的是形式主义的束缚,拧紧的是实干担当的状态。相信随着《若干规定》的深入实施,更多基层干部将能够甩开手、迈开腿,多出实招、办实事,着力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跑出加速度、干出新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