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红霞
医疗器械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患者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的特殊器材,国家将血压计(表)等医疗器械纳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实施强制管理,进行强制检定。
今年4月,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过程中,对辖区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血压计强制检定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抽查发现,辖区部分卫生院、诊所正在使用的血压计未按规定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和周期强制检定。
发现上述公益损害问题后,藁城区检察院随即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经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两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监督辖区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器械检定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血压计进行强制检定。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行政机关迅速行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通知》,抽调精干力量,送检上门,及时对辖区435家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诊所正在使用的556台血压计进行强制检定,加强宣传,印发强制检定“明白纸”500余份,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堵塞强制检定医疗器械漏检漏洞。目前,检察机关跟进回访时,发现上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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