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陈丹)近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共享单车存在乱停乱放、部分车辆未依规挂牌、未配备安全头盔等问题。为维护公众利益,该院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共享单车管理机制,精准解决管理共享单车“顽瘴痼疾”。
检察院在检察建议中提出,按需增设专门停车区域,在学校、医院、超市、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合理增设共享单车停放区6个,方便民众使用,避免因停放区域过小而造成的乱停乱放问题。立足推动企业加强单车运维管理,在该院的助推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共享单车企业召开沟通协调会,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共享单车运维的管理,合理投放车辆,健全常态化巡察和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相关企业已增设单车管理员10余人,并创建运营人员与执法人员工作群,畅通单车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立足推动单车上牌“带帽”,督促企业对安全头盔配备和号牌缺失问题进行补充登记,目前已为200余辆共享电动车补办注册登记挂牌手续,同时配备安全头盔,确保“一车一牌一盔”和“车牌对应,盔不离车”,更好地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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