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素芹)近年来,定兴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聚焦涉案财物追踪监督、风险预警、账物管理等重点环节,严把五项关口,确保涉案财物“扣得准、管得好”,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保障。
严把“分离关”。该院坚持查扣冻与保管分离,设置专门涉案财物保管室。建立财物信息管理平台,明确专人专管,依法依规做实涉案财物审核、接收、管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建账立卡,做到“一案一账、账实相符”。
严把“入库关”。对于该院扣押和监委、公安移送涉案财物,均实行凭证管理。坚持当场查验,符合接受条件的,及时办理入库,不符合接受条件的拒绝接受,并告知补充材料。
严把“管理关”。该院实行一案一登记,做到台账明晰、分类保管、网上监管。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模块对应,做到线上线下相吻合。建立系统预警功能,对久拖未处理的涉案财物自动提示。
严把“出库关”。根据诉讼进程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处理涉案财物,严格监控移交流程,详细登记备案,实现全程可查询追溯。
严把“处置关”。将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情况作为监管重点环节,以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方式,强化与业务部门的互联互通,将内部管理转化为外部监督力,杜绝超期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权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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