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9日
第04版:民生

孟村法院:审执联动破解执行僵局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于海宁 通讯员 张丽娟 刘黎明)9月2日,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对被执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析产分割,打破执行僵局,并最终将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4月,被执行人李某因生意急需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36万元,当时约定2个月内还清。可借款到期后李某却无力偿还,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10月底将李某诉至孟村法院。孟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11月底作出判决,判令李某十日内偿还张某3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无奈之下,张某于2022年4月28日申请强制执行。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接收该案。

吴玉超首先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李某名下没有任何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过走访调查,李某的邻居均反映很长时间没有见到李某,也不知道李某的下落。同时,张某也无法提供具体线索。

今年6月,吴玉超在例行查询时发现,李某的妻子刘某名下有一套坐落于沧州市的房屋。故此,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李某对房屋享有50%的份额。案件分配到办案法官魏岩名下。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时间在李某与妻子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虽仅登记于刘某名下, 但李某的妻子刘某并未举证证明案涉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故该房屋属于李某与妻子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张某对李某享有债权,经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李某与妻子刘某怠于协议分割案涉房屋的情况下,张某有权代位提起析产诉讼请求分割案涉房屋,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析产分割,认定李某与妻子刘某对案涉房屋各享有50%的份额。

案件判决后,李某与妻子刘某未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面对此处境,9月2日李某来到孟村法院,提出和解解决方案,吴玉超与魏岩决定趁热打铁联手调解,最终张某与李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一次性偿付张某借款本金,张某放弃利息。调解结束1小时后,李某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09-19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7390.html 1 孟村法院:审执联动破解执行僵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