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鑫)近日,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外地村民田某与本地村民乔某在法官王云飞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田某具有丰富种植经验,近几年不断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尝到了甜头。去年底,他找到固安县本地的乔某,让他寻找大块耕地。俩人一拍即合,于今年1月签订了土地经营租赁合同,对柳泉镇某村的大致地块进行了确认,经测量为278亩。乔某和农户谈妥租赁价格后,田某当即支付给乔某全部耕地年租金。“乔某至今还有49亩耕地没有交付给我,且未退还租金!”田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乔某承担违约责任。
接到该案后,法官王云飞立即联系乔某。乔某解释称,他已将田地分批交付给田某,但后期49亩地田某不接收,他也没有办法。为了解事实真相,王云飞联系了村干部。“乔某的确在村收地了,谈成了229亩耕地,最后一批收地没和村民达成协议,又找别的地块替换的。”村干部认为,农村土地成片经营是好事,村里积极配合,村里也协调过村民,但没成功。
约好了时间,乔某与田某一同来到法庭调解。双方为后期替换交付的49亩地是否违约争执不下。田某认为乔某没有谈下当初相中的地块,后期交付的土质不一样,达不到种植要求。乔某则认为同是村西耕地,地类一样,合同没有指定具体地块,是田某不接收调整后的地块。
考虑到双方之前已经合作几年,有一定的信任基础,王云飞情理结合,援引已生效案例,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明确各自责任。
最终,在王云飞的耐心调解下,乔某认识到了错误,田某也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乔某一个月内退还田某4.9万元租金和1000元利息,若不能按时给付的话,将承担2万元的给付赔偿责任。至此,该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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