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蔺璇)日前,临漳县司法局印发《临漳县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暂行办法》,旨在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审(裁)前调查评估扎实开展提供指引。
办法要求衔接规范及时,确保程序合法。接到委托单位委托函后,该局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核实委托材料是否有错漏,及时与被调查人或其家属沟通了解情况,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指派人员组成调查评估小组开展调查工作。
办法要求调查范围全面,确保评估精准。该局工作人员要深入被调查人家庭、单位、社区村组等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其基本情况及犯罪情况、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以及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是否表示谅解等情况,评估其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及是否有不良影响。
办法要求综合评估,确保结论客观。规范整理调查笔录、村委会证明、家庭成员证明、有无前科劣迹等材料,在此基础上经司法所、村(社区)综合评断后,形成初步意见,再经社区矫正管理股审核及评估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客观精确的评估意见,由主要领导签批后,及时回复委托机关。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审(裁)前调查评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与刑事审判的有效衔接;通过对被调查人的全面了解,对纳入社区矫正后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监管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同时,在调查评估过程中加强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利于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