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丽颖 徐萌
“法官,谢谢你们快速帮我解决这件烦心事儿。”当事人刘某向法官表示感谢。9月14日,博野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圆满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既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又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3年5月,刘某为周某施工建房,双方签订《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书》,合同总价款为51940元,验收结算总价款为55573元,周某仅支付43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给付,刘某多次催要,周某总以各种理由推拖。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偿还施工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件卷宗,仔细梳理双方争议的焦点,并积极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主张,试图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该案矛盾。
“法官同志,刘某只说我欠钱不给,但是他私自增加施工费,和我们之前谈好的价格不一致!”周某表示。刘某称,“我们想给他把房建好,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动的,怎么还成我的错误了!”双方各执一词。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再次联系双方,详细厘清症结所在。原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增加了砌砖基础和打垫层,由此增加了合同价款,而周某以为是刘某擅自增加施工费,才迟迟不给付剩余钱款。法官转变调解思路,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根源处入手,从法理上释明,力求解开双方心结,帮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向周某讲明长期拖欠施工费可能会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偿还剩余钱款。刘某也表示在施工过程中应该积极同周某进行沟通,而不是擅自进行改动。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缓和,双方承诺各退一步。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周某当场给付刘某施工费1万元。至此,该起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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