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7日
第03版:法案

缓刑期间殴打他人一社矫人员被撤缓收监

本报讯 (丁源)缓刑不等于无刑。社矫人员陆某在缓刑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进入前妻家中打砸并殴打前妻。日前,经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举行公开听证,抚宁区人民法院对陆某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

已经离异的社矫人员陆某因承担孩子抚养费负担较重,对前妻孙某心生不满。7月16日,陆某来到孙某家,用脚将里外门把手踹坏,闯进屋后对室内物品一通摔砸,在孙某阻止过程中对其进行殴打。孙某拿起手机报警,陆某一把抢过将手机摔坏。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对陆某作出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决定。8月1日,抚宁区司法局就陆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案提请抚宁区检察院进行审查。抚宁区检察院经审查,拟同意抚宁区司法局提出的对陆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建议。

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提升司法公信力,日前,抚宁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对陆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审查案开展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拟处理意见,并进行了释法说理。随后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对陆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抚宁区法院作出裁定,撤销该院刑事判决中对陆某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对陆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目前,陆某已被依法收监至抚宁区看守所,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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