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驾驶员违法驾驶机动车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安国大队在曲港高速公路(曲阳——肃宁段)安装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的地点:
1、京昆高速转曲港高速黄骅港方向匝道内;
2、大广高速转曲港高速曲阳方向匝道内。
二、以下违法行为将被电子抓拍设备所抓拍:
通行在上述地点的机动车辆存在“占用应急车道、停车、逆行、倒车、违反禁令标志、开车接打手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将对违法车辆和驾驶员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三、启用电子抓拍设备时间:
于2024年10月8日启用。
特此通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安国大队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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