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工程欠款引纠纷

黄骅法院尽心办案依法判决暖人心

本报讯 (刘安宇)“杨法官,感谢你让我们拿到了工程款,这面锦旗请你一定收下!”近日,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来到黄骅市人民法院羊二庄法庭,送上一面锦旗,对法官杨雪表示诚挚的谢意。

2019年10月,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了消防水系统承包合同。张某带领工人们进行施工,经核算,合同总价款为23.9万余元,某公司支付15.5万元,欠8.4万余元未付。张某多次催要,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张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马某告到法院。

立案后,张某得知该案被分到法官杨雪手中,便立马找到杨雪请求为其和其手下22名工人主持公道,言辞间表现得很激动。杨雪安抚张某缓和一下情绪,待张某情绪平缓后,杨雪向其仔细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随即拨打了马某的电话。电话里,马某称工程还未完工,张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因此没有付清工程款。另一边,张某承认涉案工程确未完工,双方也未能就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对。

几天后,杨雪又将当事双方叫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但双方始终在工程量上无法统一,甚至争执不休。其间,为证明工程量,原告张某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为查明事实,法官前往施工现场,向被告调取工程量情况。看着法官为此事奔波数次,张某愧疚地说:“知道你们忙,我们不好意思总麻烦你们,但也是没办法。”杨雪则笑着回答:“这是你们正常的诉求和申请,我们定会尽心去办。”杨雪和被告多次沟通无果,对方始终表示自己在外地,而且其没有关于张某施工数量的具体情况。

当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官决定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原告提交了录音、短信、证明等证据。从原告张某提交的证据上看,张某在为被告施工中有7万元工程量未结算,同时根据双方庭审陈述中明显看出,被告已经明确该7万元工程量,且其前期曾承诺要支付相关工程款项给原告。法院综合考量,认定被告需支付给张某该笔款项。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马某给付原告张某工程款7万元及相应利息。后二被告上诉至中院。中院判决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日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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