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
第03版:法案

专挑酒驾司机“碰瓷” 两男子敲诈勒索获刑罚

AI制作:张乔

本报讯 (张宁 王京京)专挑酒驾违法驾驶人,精心设计“碰瓷”套路,利用酒驾司机害怕报警承担法律责任的心理对其勒索钱财,胁迫其“认栽”。近日,由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甲、刘某乙敲诈勒索案,经清苑区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被判处刑罚。

2023年8月11日晚8时许,刘某甲在清苑区某饭店附近看到被害人李某从饭店出来后驾车离开,便告诉刘某乙驾车跟随并故意追尾李某驾驶的车辆。后二人在明知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故意假装打报警电话,向李某索要钱财。李某被迫给付刘某甲、刘某乙8500元。2023年8月13日,李某越想越不对劲,遂报警。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侦查取证后,于2023年8月15日,对刘某甲、刘某乙涉嫌敲诈勒索案立案。2023年8月22日,刘某甲、刘某乙退赔李某损失1万元,并取得李某谅解。

9月2日,清苑区公安分局将刘某甲、刘某乙涉嫌敲诈勒索案移送至清苑区检察院。该院经审查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刘某甲、刘某乙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日前,清苑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甲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刘某乙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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