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菲 刘彬)9月30日,顺平县人民法院以诚信促和解,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5日,李某与某银行签订了农户贷款借款合同。贷款发放后,李某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上门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案件背景、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双方履约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李某之所以未能及时还款,是因为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困难。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结合李某的生活和思想状态,引导其不断增强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拖欠借款的时间越长,日后所要负担的利息就会越多,自身的经济负担会越来越大。诚实守信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原则。”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下,李某表示希望给她一段时间,自己卖出作物后先偿还一部分银行贷款。考虑到李某的实际困难,法院积极推动双方进行调解,试图找到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办法。
最终李某于9月30日积极还款3万元,并在法官调解下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同意李某将剩余本息分期履行。此举展现了银行对农户、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共同促进了问题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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