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燕 陶然)日前,申请人贺某的家属特意来到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法官帮他们追回21万余元工伤赔偿款。
2023年8月31日,贺某在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所承包的工地打工期间被砸伤左腿,后经相关机构认定属九级伤残,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今年4月9日,贺某向张家口市桥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应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工资等各项费用总计215939.95元。
裁决生效后,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贺某无奈之下,于7月29日向桥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31日,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考虑到这笔工伤赔偿款对申请人贺某至关重要,而严厉的执行措施可能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负责人联系,耐心对其进行教育劝诫,讲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督促下,10月15日,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有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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