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法官主动与被告同村的人民陪审员取得联系,共同给当事人做工作。人民陪审员与被告同村,从心理上与其拉近了距离,通过阐明利害得失及法律后果,最终使被告同意向原告给付所欠货款,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清苑区法院持续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方式,引导人民陪审员发挥参审效能,用活用好多元矛盾解纷机制,全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
胡丽娟 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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