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瑄)沙河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司法理念,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检察办案各环节,切实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66件次,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已采纳。
该院依托“一体化”工作机制,树立“全院一盘棋”工作思路,协调各部门,不断解放思想,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要求监督转变,不断拓宽监督面,做到“应监督尽监督”。他们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制定工作办法及工作流程图,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意见处理、效果评价等内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多维度了解和参与检察工作。
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增加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在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新模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国家司法救助、文书宣告送达等监督活动,不断扩大监督广度,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确保人民监督多渠道、多维度。
该院将监督环节细化为“监督前、监督中、监督后”三个环节。监督前邀请人民监督员提前阅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监督中,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答;监督后,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及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以第三人身份化解社会矛盾,注重“法言法语”与“民言俗语”有机结合。今年9月份,该院召开一起刑事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被害人释法说理,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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