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燕 丛明阳)10月17日,沽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团队驱车赶到内蒙古太仆寺旗魏某的养牛场,经过对被执行人魏某释法明理后,魏某当场以牛抵债。
2021年1月,被执行人魏某因生产生活需要,分别向申请人翟某、李某借款。借款到期后,二申请人多次向魏某催要欠款未果,于今年3月20日分别将其诉至沽源法院。4月29日,经沽源法院判决,魏某应偿还翟某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偿还李某本金21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魏某一直未予履行。翟某、李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17日、18日,两案分别被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合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均未查出被执行人魏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而魏某除给付翟某3万元外,一直都以各种理由来搪塞法官,案件执行陷入停滞状态。
“魏某现在外地饲养着一批肉牛!”这个线索的出现给案件带来转机。10月17日,执行团队驱车赶到内蒙古太仆寺旗魏某的养牛场。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魏某有些抗拒,但经法官释法明理,态度终于有了转变。法官从网上调出肉牛的市场行情,让到场的专业人士到养殖区看牛估价,同时做三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魏某同意当场支付李某现金6万元,并以39头牛抵偿其剩余的本金及利息;以6头牛抵偿翟某剩余本金及利息。
当日,在执行团队努力下,45头牛安全地交付到了翟某和李某手中。一群牛“搬家”成功,两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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